为积极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及我省《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省卫健委等《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工作的通知》(详见下方附件)(浙卫发〔2022〕11号)工作要求,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推进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新发展,满足老年人对健康养老服务需要,营造健康养老文化氛围,助力健康浙江建设,现将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工作介绍如下:
一、基本原则
相互协作、相互支持、服务社会、共同发展。
二、合作医院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
三、合作方式
1、以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基础,双方围绕疾病诊疗、中医药服务、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双向转诊、远程医疗、专业培训、义诊和健康宣教等服务内容建立签约合作关系;
2、双方签约后,养老机构可挂牌设立“浙江省新华医院精医惠民基地联盟单位”。
四、合作报名(二维码报名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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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浙卫发〔2022〕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工作的通知.pdf
拱墅区3000元/月起
拱墅区7000元/月起
西湖区7000元/月起
上城区6700元/月起
上城区7000元/月起
上城区5000元/月起
拱墅区3500元/月起
上城区5000元/月起
临平区5000元/月起
上城区3800元/月起